云南電力市場實施細則(含4個細則)公開征意見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發布公開征求云南電力市場實施細則意見的函,其中包含4個附件:云南電力市場現貨電能量交易實施細則(送審稿)、云南電力市場中長期電能量交易實施細則(試運行版)(報審稿)、云南電力市場結算實施細則(試運行版)(報審稿)、云南電力市場信息披露管理實施細則(試運行版)(報審稿)。
其中,云南電力市場現貨電能量交易實施細則(送審稿)中提到,現貨市場起步階段,參與省內中長期市場交易的用戶 (包括售電公司、批發用戶等)采用報量不報價的方式參 與現貨市場出清;現貨市場運行成熟、具備條件后,以用 戶側報量報價模式組織現貨市場交易。符合條件的獨立儲能等新型市場主體,可采用報量報 價或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現貨出清。
云南電力市場中長期電能量交易實施細則(試運行版)(報審稿)提到,云南電力市場中長期交易以云南省能源局規定的優先 發電計劃為邊界,在中長期電能量直接交易的基礎上,靈活 開展市場化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和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交易等。 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均為差價合約。優先發電計劃、電網企 業代理購電交易、綠色電力交易等納入電力中長期交易管理 范疇。
云南電力市場結算實施細則(試運行版)(報審稿)提到,批發市場采取三部制結算模式:中長期合約全 電量結算(含中長期合約阻塞電費),日前市場與中長期市 場凈合約的偏差電量按日前市場價格結算,實時市場與日前 市場的偏差電量按實時市場價格結算。
云南電力市場信息披露管理實施細則(試運行版)(報審稿)提到,信息披露主體是指參與云南電力市場的市場成員,包括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電網企業(含 增量配電網企業)、市場運營機構(包括電力交易機構和電 力調度機構)等。除特殊明確外,本細則所指電力交易機構 均為昆明電力交易中心,調度機構均為云南電力調度控制中心。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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