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8年用戶全電量參與市場的相關說明
日前,廣西電力交易中心根據(jù)《廣西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guī)則(暫行)》(南方監(jiān)能市場〔2017〕405號)及《關于印發(fā)2018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
日前,廣西電力交易中心根據(jù)《廣西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guī)則(暫行)》(南方監(jiān)能市場〔2017〕405號)及《關于印發(fā)2018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的通知(桂工信運行〔2017〕1046號)》相關規(guī)定,發(fā)布《關于2018年用戶全電量參與市場的相關說明》,原文如下:
《關于2018年用戶全電量參與市場的相關說明》
各有關電網(wǎng)企業(yè)、電力用戶、售電公司:
根據(jù)《廣西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guī)則(暫行)》(南方監(jiān)能市場〔2017〕405號)及《關于印發(fā)2018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的通知(桂工信運行〔2017〕1046號)》相關規(guī)定,電力用戶一旦選擇參與市場交易,原則上應全部電量參與市場,一年內不能退出市場。擅自退出交易的,三年內不得進入電力市場,并視情節(jié)情況進行處罰。有關事項請登錄交易系統(tǒng)查閱。
廣西電力交易中心
2018年1月5日

責任編輯: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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