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為什么不接收我們?
國家電網公司為什么不接收我們?
你所說的問題與電力體制改革不完全一樣,電力體制改革主要是指廠網分開、主輔分開、主多分開和輸配分開,你提的問題主要是說電網公司整合地方電力企業。
你所在的企業用行內語講就是“縣電公司”(不管企業是在省會城市還是行政市),所謂“接收”:網改中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整合地方供(配)電企業,而這些企業原來多半都是地方政府投資建立的(一般以地電局、水電局等行政事業單位代為出資),有些甚至有公務員個人持股。
整合主要是與地方政府的協商。貌似分兩個階段,其一為股改,所有個人股退出,這點需要當地政府部門主導,網公司為輔(即電網公司代管);其二為資本上劃,就是將企業經營管理權劃歸電網公司,與當地政府脫離。這樣才算完成整合過程(就是你所講的接受),有很多效益好的縣公司當地政府是不愿意被上劃的,因為上劃后企業的稅后利潤就要劃至網公司匯總后直接劃歸國家財政。
在這一點上由于南方五省區的電源點(即發電廠)已被中央直屬國有企業控制,因此在電改中還是比較快的,現基本上所有縣公司都已完成上劃——已用電網公司的標致、各種體系、向所在地供電局上報會計報表等。而國網這方面進行較緩慢,目前很多省市還在股改階段。
第二,你所說的收入問題:電力企業是好單位,五發兩網每年上交財政的利潤都超過2000萬億!但你要說職工工資,現在是王小二過年啦,原來在電力體制改革以前的確高,改革后加大了整治力度,斷絕了其他福利、額外收入的源頭,稱之“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另一方面,每個企業每年都會新招一批員工,而工資總額卻逐年下降,雖說各個企業也采取了很多辦法,例如職工身份差別、差異性工資等以保持平均工資水平,但到個人頭上就不那么樂觀了,如果你是全民身份工齡10年以上且是中層以上還將就,一般員工就不行了,如果還是集體身份的新員工——還是外出打工去吧!每月收入都沒有資格交個人所得稅,千萬別提社平工資,豈是“傷心”二字能夠形容滴……
目前LZ還可以幻想一下,等真的被電網公司“接收”掉以后你就可以體會什么叫老虎不吃人惡名在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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