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第三批降電價: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輸配電價降5.08分/千瓦時
重慶市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輸配電價每千瓦時0.0508元。同步下調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躉售電價每千瓦時0.0508元。
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將大工業用電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歸并為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分兩部制和單一制。
詳情如下:
重慶市物價局關于
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8年8月22日 渝價〔2018〕135號
各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烏江電力有限公司,有關發電企業和售電企業: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05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191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降低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輸配電價每千瓦時0.0508元。同步下調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躉售電價每千瓦時0.0508元。
本次電價調整執行范圍為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供電區域,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步執行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銷售電價。
二、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將大工業用電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歸并為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分兩部制和單一制。
大工業用電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兩部制電價,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單一制電價。變壓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可以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具體由用戶向電網企業申請辦理,并自申請后下一計費周期執行,變更周期不少于三個月,每年變更不超過兩次。
三、因電力行業增值稅率由17%調整為16%,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相應下調三峽電站、二灘水電站送重慶水電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2分;相應下調錦官電源組送重慶水電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3分;相應下調重慶市境內原增值稅率17%的水電機組(除萬州地方電網調度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3分。
四、上述電價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五、電力價格調整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區縣(自治縣)價格主管部門和供電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加強政策宣傳,各轉供電主體應將降價政策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確保降價政策執行到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附件:
1. 重慶市電網銷售電價表
2. 重慶市電網躉售電價表
3. 2017—2019年重慶市電網輸配電價表

責任編輯:售電小陳